在中華傳統文化的長河中,“孔融讓梨”這一成語可謂家喻戶曉。它背后蘊含著深厚的文化內涵與道德價值。很多人都聽說過這個故事,卻未必深入了解其確切意思。“孔融讓梨”源自歷史典故,講述了孔融在分梨時把大的梨子讓給他人的事跡。這一成語不僅僅是簡單的故事呈現,更代表著一種尊老愛幼、懂得謙讓的高尚品德,體現了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中謙遜、友善的一面。下面就讓我們詳細探究“孔融讓梨”的具體含義與深遠影響。
1、孔融讓梨意思指孔融小時候就知道把大個的梨給哥哥吃的故事,教育小孩要懂得遵守公序良俗。
2、中國千百年來流傳的一個道德教育故事,這個故事告訴人們,凡事應該遵守公序良俗。這些都是年幼時就應該知道的道德常識。是中國古代東漢末文學家孔融的真實故事,教育人們凡事應該遵守公序良俗。《三字經》中“融四歲,能讓梨”即出于此。
3、孔融讓梨的故事最早應見《世說新語箋疏》:續漢書曰:“孔融,字文舉,魯國人,孔子二十世孫也。高祖父尚,鉅鹿太守。父宙,泰山都尉。”融別傳曰:融四歲,與兄食梨,輒引小者。人問其故。答曰:“小兒,法當取小者。”
4、《后漢書·孔融傳》李賢注“《融家傳》曰:‘年四歲時,與諸兄共食梨,融輒引小者。’大人問其故,答曰:‘我小兒,法當取小者。’由是宗族奇之。”
5、孔融(153~208),東漢文學家。字文舉。魯國(今山東曲阜)人。靈帝時,辟司徒楊賜府。中平初(185),舉高第,為侍御史。后辟司空府為僚屬,拜中軍候,遷虎賁中郎將。后因忤董卓,轉為議郎,出至黃巾軍最盛的青州北海郡為相。興平二年(195)領青州刺史。曹操遷獻帝都許昌,征孔融為將作大匠,遷少府。因不滿曹操雄詐,被奏免官。后復拜太中大夫,退居閑職,好士待客,座上客滿,獎掖推薦,聲望甚高。終為曹操所忌,下獄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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