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文書(關于流行期間采購和加盟商等問題的法律意見),36創業加盟網給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讓更多的人可以參考:加盟文書(關于流行期間采購和加盟商等問題的法律意見)。
關于流行期間采購和加盟商等問題的法律意見
三、流行病導致供應鏈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與供應鏈有關的合同的類型:
長期采購合同,單一采購合同,供應鏈服務合同。
▲①長期購買合同
長期購買合同分為:
沒有購買目標的長期購買合同
具有采購目標的長期采購合同
◎一、對于沒有采購目標的長期采購合同:停止下訂單,合同自然會中止。無需進行單獨的書面談判,并且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二、對于具有采購目標的長期采購合同:例如,合同承諾在合同期內,采購數量達到某個標準或購買金額達到某個標準。由于該流行病難以實現,并且合同被有意終止或更改。是的,可以按照以下步驟進行處理。
◎有幾種終止合同的方法:
-1.如果您打算終止合同,請首先查看合同中是否有單方面的終止條款。
-2.如果合同中沒有任何依據,則可以通過與另一方書面協商終止協議。
-3.如果在協商后無法終止合同,我們一方在合同期內未達到采購標準,并且另一方聲稱我們的違反合同要求我們支付違約金,我們需要處理通過合同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法與我們聯系。當提起訴訟或仲裁時,我們可以聲稱,由于這一流行病的不可抗力加盟文書,我們遭受了巨大的經營損失,無法達到合同采購標準。由于不可抗力具有免于違法行為的性質,因此法院通常會支持我們并免除我們對違約責任的承擔。
-4.如果我們已為購買承諾支付了一定的保證金,則在合同期限結束后,如果另一方由于我們不符合采購標準而未退還保證金,則需要提起訴訟并要求另一方退還保證金保證金
應注意,在訴訟或仲裁的情況下,我們需要提供證據證明由于該流行病的影響我們無法達到合同采購標準。相關證據包括:我們在流行期間的經營損失,材料的消耗減少等。購買目標的長期購買合同:
◎關于不可抗力
合同法規定:如果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合同,則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部分或全部責任將免于不可抗力的影響。如果在當事人延誤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則責任不免除。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無法預見,不可避免,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具有采購目標的長期采購合同-如何更改合同:
1.如果我們打算降低采購標準而不是取消合同,則需要與另一方進行書面協商,在達成共識之后,我們應該簽署一份書面補充協議。
2.如果另一方不同意更改合同,并且在合同到期后,我們提起訴訟或仲裁,認為我們不符合采購標準,則處理方法與上述相同
請注意,無論我們終止合同還是更改合同,我們都必須為已下達和收到的訂單付款。如果我們需要推遲付款,則應與另一方進行協商并確認。
▲②單筆購買合同
如果我們已經簽訂了一份產品購買合同并打算終止合同,則應首先遵守合同條款。如果合同條款已達成協議,請根據協議終止。如果未約定合同條款,則應通過書面談判終止協議。如果協商后無法達成協議,請注意以下處理方法:
1.如果另一方的產品尚未交付,則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停止生產和交付。
2.如果另一方的產品已交付,我們應停止拆包,使用并將其保存在安全的地方,以免影響產品的二次銷售。
3.如果您進入訴訟或仲裁渠道,則辯護理由與上述相同。
4.應該注意的是,如果合同因不可抗力而終止,則不一定由法院支持。我們需要證明,由于流行病的不可抗力,我們實際上無法履行合同,或者顯然繼續履行合同對我們來說是不公平的。獲得法院的支持。
◎③供應鏈服務合同:
此類合同是我們的品牌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供應鏈服務合同。由于這一流行病,所有商店都關門了。如果某些加盟商私下開業,不僅會危害公共安全,還會影響我們的品牌形象。需要書面通知,以告知加盟商在流行期間停止供應鏈服務,即使下訂單,也將無法獲得供應鏈服務。
2.公司現在應該做什么
(1)注意:無論您是要更改合同還是終止合同,都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以減少另一方的損失,否則,因未能履行合同而造成的損失擴大。及時通知將由我們承擔。
(2)證明:應在合理的時間內向另一方提供發生不可抗力的證據,以證明不可抗力的時間,地點和程度導致合同不合理。
3.輔助法律文件(供應鏈)
--- 2 3.取消購買的正式信函(致供應商)
--- 2 4.關于推遲采購(致供應商)的正式信函
--- 25.延期付款(延期付款)申請
---- 26.購買和銷售)合同變更協議
--- 27.采購(銷售)合同終止協議
四、品牌方應對加盟商相關問題的分析和建議
●被許可人是否可以要求因爆發的不可抗力而取消特許經營合同并退還費用?
▲不可抗力的法律規定
1、《合同法》第117條規定:“本法所提及的不可抗力是指無法預見,不可避免,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主觀上,當雙方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不可抗力;客觀上,各方無法避免也無法克服不可抗力。
2、《合同法》第94條規定,“在下列任何情況下,當事方均可終止合同:(一)
由于不可抗力,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
3、《合同法》第117條“如果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履行合同,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將基于不可抗力的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責任。當事方延誤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責任。”
▲具體分析
◎1.該流行病屬于不可抗力范圍,但應根據合同的目的和合同的履行情況,嚴格確定在特定的合同關系下是否適用。
不可抗力與合同失效之間必然存在因果關系,即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合同失效。
例如,公司可以基于流行病或交通中斷而取消與酒店的年度會議場地租賃合同;但是,書面翻譯長期在其住所中擔任辦公室職務時,不應使用“不承擔終止翻譯服務合同的責任”一詞。
◎2、由于不可抗力而終止合同的前提是“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它只能在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且嚴格地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情況下適用。
在流行病中,并非所有合同都無法履行并要求終止,只有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僅適用于現在(而不是降低一方的經濟利益)。在實際判斷中,申請相對嚴格,
證明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并且不可抗力的舉證責任是在違反合同的一方終止合同時提供證據
更大的責任。
◎3、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一般為3-5年,是長期的履約合同,疫情持續,影響時間有限。在此期間,特許經營店的停產不會對合同目的的實現產生根本影響。因此,如果由于不可抗力而無法實現合同的目的,則通常無法支持取消特許合同。
同時,在特許經營合同關系中,如果特許經營商店開業,通常認為特許經營者使用了該產品。
許可方的管理資源和與特許經營有關的費用的對價服務已經完成,因此被特許人需要退款
也不能支持會員費用請求。
▲推薦
如果遇到這種情況,請安撫加盟商并積極進行談判。同時,建議給予加盟商相應的優惠扶持政策,例如免費延長一定的合同期限,減免管理費等。(扶持內容可以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 ;
除了以“時刻海報”等形式體現支持政策之外,為了增強支持政策的相應效力,
反映品牌和加盟商共同困難的誠意,建議使用“關于流行期間加盟商的支持政策
通知”(我們可以提供的模板)給每個加盟商。
●品牌能否在流行期間要求專營店暫停營業?
▲分析和觀點
是:
為有效減少人員聚集和制??止流行病的傳播,各地有關部門相繼發布通知,要求飯店,旅館,娛樂場所等單位停業。如果特許經營者是私人經營,則可能會違反該階段
海關法規危害公共安全,也影響品牌形象。
因此,該品牌要求專營店暫停營業的要求不僅是要對專營店履行應有的管理和監督職責,而且還有助于維持該品牌的聲譽。
●在流行病期間必須暫停營業,但加盟商仍在私人經營嗎?
▲分析與觀點
告知被特許人可能因未經授權的經營活動而產生的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
與加盟商進行談判,同時通過不給予折扣(例如免除管理費或什至不續簽合同)來限制特許經營;
被特許人受特許合同中有關條款的約束,即品牌有權要求被特許人糾正和損害品牌形象或聲譽。
●流行之后,品牌如何改善專營店的管理?
①對流行后經營的商店的衛生指導建議:
品牌所有者可以在流行病或恢復運營期間更新其業務手冊加盟文書,操作手冊或專門分發衛生手冊,從而完善消毒,清潔,去污和除塵的標準和要求;
加強餐廳員工的健康檢查和衛生要求。如果要求餐廳工作人員沒有相關癥狀,沒有病例接觸史,則必須重新申請健康證明才能上班。
●輔助性法律文件(特許經營者的管理)
--- 28.關于流行期(餐飲)特許經營者支持政策的通知
--- 29.流行期間停業的通知
--- 30.關于暫停供應鏈服務的通知加盟商的供應鏈服務
總結:以上內容就是加盟文書(關于流行期間采購和加盟商等問題的法律意見)詳細介紹,如果您對創業項目感興趣,可以咨詢客服或者文章下面留言,我們會第一時間給您項目的反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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