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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和商業等諸多領域,“連帶責任”這個詞時常被提及。那么連帶責任是什么意思呢?簡單來說,連帶責任是指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對其共同債務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并能因此引起其內部債務關系的一種民事責任。當其中一人承擔全部責任后,可向其他責任人追償。它涉及合同、侵權等多種場景,在保障債權人權益等方面有著重要意義。
1、連帶責任亦稱“連帶債務”。“民事責任”的一種。指數個債務人就同一債務各負全部給付的一種責任形式。
2、即債權人可對債務人中的一人,數人或全體,同時或先后請求全部或部分給付的一種債務形式。如合伙債務的債權人,對于合伙成員的一人、數人或全體,均可請求其同時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償合伙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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